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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属及区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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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升行业领域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助推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我市开辟“绿色通道”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就年“绿色通道”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原则及范围

(一)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所引进人才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引才对象

凡资格条件符合相关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列入年度“绿色通道”引才范畴:

(一)《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策规定》明确的“四类”人员;

(二)引进市外同时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岗位的人员;

(三)高(中)等专科(职业)院校、医院、科研院所引进市外具备正高级职称的人员或同时具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和高级职称的人员;

(四)区县(自治县,简称区县)事业单位引进国内外知名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引进市外具备正高级职称的人员;

(五)渝东南、渝东北区县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世界一流高校”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或国(境)外相当层次高校、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六)其他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属我市急需引进的紧缺学科、专业毕业的全日制优秀博士研究生,以及不低于前述类型人员能力水平的优秀人才及团队。

所引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上范围要求和公告附件1、2中的有关条件要求。其中,对从市外引进特别优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认定,可适当放宽年龄、工作经历要求(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对年及以后入学的国家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引才条件的,其学历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按相关规定进行,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市人力社保局*策-、。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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