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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8/7 17:03:00

工人日报重庆融媒体8月15日讯重庆农民工黄洪永等人曾十数次找到重庆市璧山县七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璧山县七塘建司)讨要血汗钱均遭到拒绝,他们甚至无法找到相关负责人,每次都被保安堵在公司门外。“近十年了,有的工友已经含恨而死,有的人天天怕打工拿不到钱,难道就没有人能修理一下这些不良企业吗?”12日,黄洪永来到工人日报社重庆记者站,无限悲愤地对记者说。

年,重庆市长寿区人黄洪永带领13名老乡到璧山“瀛嘉天下”花园洋房工地从事涂料工作,承建公司为重庆市璧山县七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当年9月至12月共计37万农民工工资被无故拖欠,经多次讨要无果。

“这是七塘建司第二次拖欠我们的工资了。”黄洪永称,当年4月至8月的工资,就曾被无故拖欠,多次讨要无果后,不得已才向当时的重庆市璧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来在璧山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执行下才得以兑现。“我们没想到是,前几个月的钱刚拿到手,后面的工资又被拖欠了。”黄洪永说。

据了解,黄洪永等13名农民工遭遇工资被二次拖欠后,于年1月18日将璧山县七塘建司及现场负责人邹书剑诉至重庆市璧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该委当日立案受理,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后,于同月28日作出《仲裁裁决书》(璧劳仲案字()第-号)。经裁定:璧山县七塘建司及现场负责人邹书剑在十日内共同向黄洪永等13人支付劳动报酬37万元。十五日内,双方均未提出异议。

然而,就在当事农民工们向璧山人民法院执行局提出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出现意外。

年5月6日,重庆市璧山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璧仲执字第—1号)。法院称:在执行黄洪永13人申请执行重庆市璧山县七塘建司、邹书剑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邹书剑因伪造工资、涉嫌诈骗,璧山县公安局已于年2月7日立案侦查。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对重庆市璧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璧劳仲案字()第—号)《仲裁裁决书》的执行。在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从此,黄洪永等13个农民工讨要辛苦钱事件被搁浅至今。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年12月6日,邹书剑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璧山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六个月。年8月22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渝一中法刑终字第号)裁决:邹书剑编造工人工资,构成职位侵占罪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撤销璧山县人民法院()璧法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并要求璧山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年12月,邹书剑刑满释放出狱,所谓伪造工资,涉嫌诈骗罪不成立。

黄洪永告诉记者,他多次电话找到璧山县七塘建司现在的法定代表人蒋永华(该公司在年将原法定代表人曾各华变更为原公司管理人员蒋永华)。蒋永华表示,这事跟他无关,他只是个“傀儡”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并未参与任何管理,也未在任何事情上签过字,讨要工资直接去找老板王永昌(原瀛嘉天下花园洋房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他说,开发商和建筑公司实际为一家。

据记者了解,出生的柳良军是重庆垫江县澄溪镇人,对至今未拿到自己血汗钱耿耿于怀。当年他才18岁便和黄洪永等人一起来到该工地干活,应该算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对自己的未来充满希望和期待,可现实总是那么残酷。第一次工作被拖欠的工资达元,至今未拿到工资给他留下严重心里阴影。后来又去了其他工地干活,但总是担心不好拿钱。至今单身的他,仍然还坚持在工地上。而仍然还坚持在工地上干活的90后工人已经不多了。

另据工友介绍,当时一同干活的还有个叫黄啟元的工友,重庆长寿区人,被拖欠工资元。在年已经去世,生前的血汗钱至今未拿到。工友感叹到:人生最大的悲哀就是“人死了,钱还在”!

黄洪永认为,其实,重庆市璧山县人民法院对中止璧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璧劳仲案字()第—号仲裁裁定的情形已经消失,他们完全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年5月,作为民工代表的黄洪永找到璧山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璧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定》(璧劳仲案字()第-号。执行局相关人员表示:璧山县七塘建司已被璧山区市场监管局(原璧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现在无法执行。让工人们再次感到失望。

记者从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了解到,璧山区七塘建司在年6月19日的确被吊销执照,理由是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公司吊销并不影响追讨农民工工资,因为吊销后公司机构仍然存在,并保有法定代表人主体资格,民工可以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记者已将相关材料转至璧山区法院执行局,相关工作正在办理中。

来源:辣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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