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璧山区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决定自年9月5日07:00时起解除锦春·绿岛新都小区1栋疫情风险区管理。本次调整后,璧山区将对临时管控区域之外的区域实行常态化防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年8月30日7时划定的临时管控区域(文星路企业局家属院2栋、璧渝路号6栋、精元重庆电脑有限公司)以及年9月4日15时调整的临时管控区域(璧玉雅苑9号3栋)按已发布的通告继续执行管控。
二、对实施常态化防控管理区域,广大市民要继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各单位(场所)要继续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前提下相关场所正常开放、相关活动按规定正常举行,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齐心协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璧山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特此通告。
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