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职称不唯论文?
评职称不用考外语、计算机了?
十堰评职称将有哪些*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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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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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
市人社局发布
《十堰市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各界意见
如果您对职称制度改革有意见和建议
请于4月13日前向市人社局反馈
职称申报评审范围对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办法》中明确,职称申报评审范围对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含档案存放我市的流动人员)。
公务员和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当年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国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中、高级职称一般每年申报评审一次。第二季度部署安排,第三季度申报、受理、审核,第四季度组织评审。
初定初级职称由各单位集中统一申报,即时受理,30个工作日内审核认定办结。县市区职改办可以受理初级及以下职称申报评审,按程序认定、发文、办证。
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是前置必备条件部分职称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
《办法》指出,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是申报职称的前置必备条件;参加水平能力测试统一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纳入卫生、中小学教师等职称系列评价要素,各评委会根据本专业实际提出具体要求。
?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
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体制内外等制约探索建立农民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制度
《办法》指出,要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和体制内外等制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小微企业、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民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在我市工作1年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均可申报职称。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资历、论文限制,可以教案、病案、项目报告、技术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替代论文作为评价要素。
探索建立农民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制度,服务农业发展,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经营管理的农村实用人才,按照现有系列要求可参加种植、水产、畜牧、农业经济等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畅通企业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评”
《办法》指出,畅通企业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大对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服务力度。
?设在高新技术区规模企业、重点支柱企业的职称申报评审,可打破每年集中评审一次的做法,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评的方式开展常规申报评审;
?对为重大工程项目作出特殊贡献的人才,以及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按照省企业高级生产经营管理人才评价办法,可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市职改办审核,报省职改办组织进行高级职称特殊评审;
?开展非公企业中初级职称专项评审,促进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办法》指出,加强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服务,发挥职称激励导向作用,吸引高层次人才来十堰创新创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市级以上领*人才、拔尖人才等,可放宽资历、任职年限要求,可不受申报职数限制。
《办法》强调,要加强职称评审监管。建立职称评审监督机制,成立有纪检监察部门参加的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对职称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审公平公正。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
请将有关修改意见及*策依据
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人社局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