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下午,西藏自治区*委书记陈全国亲切会见了参加自治区*协十届一次会议的宗教界委员代表。
稿源:光明
(来源:北京商报作者:杨文萍)
南海5月21日消息:针对许多海南群众希望收养四川震区孤儿的情况,今天上午,通过四川省人民*府驻海南联络处,从四川省民*部门了解到,目前救灾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孤儿身份的确认需要一个过程,收养孤儿尚待时日。四川省人民*府驻海南联络处的陈先生,是专门负责对四川汶川地震孤儿收养的情况进行咨询的工作人员。他告诉,自从上周五办事处公布了收养孤儿的咨询热线后,电话就源源不断地打进来,平均每天能接到15至20个要求收养地震灾区孤儿的电话,有的还亲自到联络处进行书面预登记。办事处工作人员对每一个有意收养孤儿的好心人都进行初步的询问,了解收养人的家庭经济及夫妻感情状况。其中大部分收养人的家庭条件都很好,一些收养人还特别强调自己没有孩子,会把所有的爱心都倾注在收养的孤儿身上。陈先生说,由于目前灾区的救援工作还正在进行,孤儿的收养工作得在灾后重建工作开始后才能考虑。这项工作启动之前,需对孤儿的身份进行登记和确认。通过联络处相关负责人的联系,四川省民*厅社会福利处叶处长在电话中向介绍,目前该省民*部门接到了许多来自全国各地希望收养孤儿的电话,但因灾情还在发生,救援工作仍在紧张进行,这项工作目前尚不能启动。他说,孤儿身份的确认须有一个过程,父母失踪不一定是死亡,有的还可能生还;有的父母与子女走散,他们还可能团聚。即使父母双亡,孤儿如果还有亲属不放弃监护权,其他人是无法收养的。他表示,孤儿收养工作必须依照《收养法》的规定进行。相关链接《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第十条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南海-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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