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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中国红十字总会和卫生部着手推动《条例》修订工作,在《条例》中进一步明确红十字会的职责,即 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推动、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器官分配、缅怀纪念、人道救助等工作。 还增加了 国家鼓励公民逝世后捐献器官 、器官移植准入、监管等条款。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目前《条例》修订工作已列入国务院2012年立法计划一档,有望在年内修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