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文化馆年度服务报告
一、基本概况
(一)年度总结
年,区文化馆认真贯彻落实*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精神,紧紧围绕市、区关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各项部署,围绕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部署,在区文化旅游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市群众艺术馆的精心指导下,努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深入推进“市馆带区县馆”、全民艺术普及、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公共文化物联网等创新工作,按照文化旅游委对当前群众文化工作提出的要求,努力做好业务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努力推动大足区群众文化新繁荣和新发展。现就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主要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截止目前,共计开展各类群众性群众文化活动68项场。一是积极组织策划重大群众文化活动。“六进”文艺展演大足区历史革命图片展、“抒写新愿景拥抱新时代”年优秀春联作品网络征集活动、“庆元旦贺新春”大足区优秀民间文艺团队展演活动大足区历史革命图片展、迎新年送春联、送书画进乡镇活动大足区历史革命图片展、喜迎新春中老年卡拉OK赛、年大足区春节联欢晚会、元旦春节期间镇街民俗文化活动、大足原创获奖歌曲制作、宝顶香会民俗巡游、“梦回宝顶山相约龙水湖”湖畔音乐会、“刻下青春足记年华”大足区选调生、*民鱼水情奋进新时代年大足区“庆八一”慰问驻足部队文艺晚会大学生“村官”五四青年节文艺汇演等。二是积极参加市级重点赛事。万古“鲤鱼灯舞”参加綦江区元宵节群众文艺汇演、大足原创获奖歌曲制作、重庆市“群星奖”作品选拔工作部署(戏剧作品《大器》)、“共享芬芳”中西部地区百县百场公益巡演走进大足、重庆市乡村文艺会演、“瑞泰杯”重庆舞蹈展演、大足、荣昌川剧联盟演出、第四届涪江文化艺术节、欢跃四季·舞动巴渝广场舞展演活动、第三届重庆市民间文化艺术之星选拔赛、重庆市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主会场展演(蛤蟆歌)、“天籁之音石海之约”第三届西部民歌展演——《原生态薅秧山歌》等。
二是全民艺术普及稳步推进。一是免费开放空间11个,图书馆迁入新址后,免费空间有望增长至14个,阵地服务群众超过9万人,举行免费培训64期,培训学员超人。二是举行基层文化站及民间文艺团体培训7期,联办市级文化培训活动1期,联办年度文化干部培训会、举办年文化馆总分馆培训会、舞蹈创作与编剧座谈会、广场舞培训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座谈会、大足区文化志愿者培训会等。三是完成*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进基层演出42场。
2、公共文化创新服务成绩显著
一是首次实现免费开放与学校相结合,成功举办针对学生的暑期免开活动。
二是总分馆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今年年初完成文化馆总分馆部署会、推进会,实现十五个镇街挂牌,组织各镇街参加总分馆建设6次,活动联动超过60次,成功举办“改革开放颂”年庆中秋·迎国庆社区歌手大赛、针对文化站干部的“舞蹈创作和编剧”座谈会、“重拳出击扫黑除恶”专题美术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宣讲等。
三是保护和传承川剧艺术。上半年组织实施川剧进校园活动,邀请名家大师参与到米粮川剧艺术基地的教学中去,区文化馆搭建川剧展演平台——民乐苑,每月1号和15号定期展演,吸引了为数众多的川剧爱好者。
四是文化志愿者服务常态化。区文化馆建立学雷锋志愿者队伍,热情公益活动,开展移风易俗、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文明餐桌的活动。
3、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型单位氛围不够,重业务,轻学习,对新形势下文化馆如何更好的服务群众工作有待提高。
二是安于现状,专业干部技能有待提高。
三是工作纪律有待加强。
四是数字文化投入资金不足。
4、年工作计划
一是大力推动文化事业发展。挖掘大足本土文化,打造独具大足元素的文化品牌。一是紧紧围绕大足“鲤鱼灯”、中敖“火龙”等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将大足元素与群众性文化活动想融合,深入镇街、社区、广场、村落开展文化活动展演。二是深入挖掘大足本土文化元素。继续组织和实施好大足原创歌曲征集活动,争取发现诸如《西山神歌》《薅秧歌》之类的原生态歌曲。三是做好大足本土音乐鉴赏活动。由原文化馆馆长覃新生在各镇街开展《大足区本土音乐鉴赏专题讲座》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本土音乐鉴赏和发现能力。
二是组织和实施好文化活动。活动是文化馆的生命,是文化馆安身立命之本。新的一年,一是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保证类别、数量和场次在原来的基础上只增不减。二是大力开展免费开放培训活动。在坚持阵地培训的同时,积极与学校联系,扩大受众人群数量,实现班次、人员、项目和内容的新跨越。三是加大总分馆联动。组织文化专干定期培训,总馆定期到分馆进行业务指导和送文化下乡,开设类似社区歌手大赛的活动。四是推动民歌、川剧、大足原创歌曲进校园进部队。五是利用民乐苑开展好川剧艺术传承及其它的群众文化活动。
三是做好文化传承和保护工作。一是做好本土文化、非遗文化的保护传承工作。建立大足区本土歌曲数据库,制定大足本土音乐鉴赏指南等。二是大力推进川剧进校园,培养川剧艺术传承人。加大对米粮小学川剧艺术保护传承基地的艺术指导。三是加大川剧在民乐苑的展出场次和力度,并加大川剧艺术在中老年人群中的宣传力度。
四是努力实现文化创新工作。文化创新是互联网时代下方便群众的重要途径。一是不断提高专业文化技能,打造文化精品。二是加强数字文化馆建设,将免费培训从线下转到线上,开创免费培训的新模式。三是紧密总分馆关系,实现对各分管的有效联动。
年,区文化馆全体干部职工在区文化和旅游委员会的坚实领导下,认真学习、锐意进取、团结一心,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为建设美丽大足、幸福大足添砖加瓦,为群众文化工作再添新功。
(二)概述
1、由来及发展
年4月9日,按照重庆市大足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完善宗旨和职责任务的批复》(大足编委〔〕号),其性质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文化馆位于大足区文化馆始建于年。它的前身为大足县民众教育馆。新中国成立后更名为大足县文化馆。年12月,经重庆市行*区划调整,撤销大足县、双桥区,设立大足区行*建制后,更名为大足区文化馆。现为国家二级文化馆,位于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北山路6号(文化艺术中心)。
大足区文化馆馆舍面积㎡,内设有11个创作排练厅,并建有㎡特色文化艺术阵地“民乐苑”和2个馆外阵地。成立有老年合唱团、教师合唱团、青年鲤鱼灯艺术团、室内乐团、民乐团、广场舞团、金玉良缘文艺团队等7支馆办团队。打造有“宝顶香会”、“激情五月”、“民乐苑”等3个特色文化品牌活动。
大足区文化馆新馆即将竣工,不日投入对外开放。总建筑而积约㎡,定位为城市文化名片、城市形象窗门、城市信息交流平台,坚持现代高效、环保艺术设计原则,打造高效的功能配套环境,突出专业的空间设计特点,以绿色环保的室内空间,带给市民舒适的观看和消费体验。剧场设计有座观众席及主舞台、升降乐池等部分,升降舞台、升降乐池、灯光系统、音响等都采用目前国内最先进的设备,可满足歌舞类演出、戏剧、话剧、音乐刷、大型会议等多功能需求。文化馆的主要功能包括培训辅导、节目排练等,馆内设有9个排练厅,3个培训室和7个化妆问,配套设施一应俱全,常年为全区文艺爱好者提供活动舞台,丰富全区人民样众的文化生活,推动我区文化建设的繁荣发展。
2、人员编制
馆下设办公室、文化活动部、文艺辅导培训部、文艺创作研究部、舞美工程部、服装部、档案室。
全馆编制为16人。在职1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4人,工勤人员2人。临聘6人。退休16人。
3、宗旨及主要工作任务
(一)宗旨: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二)主要职责任务: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展演活动;承担大型文化活动及赛事的策划、组织和实施;繁荣群众文艺创作,挖掘本土文化资源;开展文化艺术培训,建设特色文艺团队;开展免费开放,文化惠民活动;开展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三)具体职责任务:
一是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展演活动;承担大型文化活动及赛事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二是组织、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创作,挖掘本土文化资源。
三是开展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文化惠民活动。
四是开展文化艺术培训,建设特色文艺团队工作。
五是积极开展区域间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六是加强对镇、街道、工矿企业、机关、学校等文化站(室)活动的业务指导工作。
4、活动开展
年度活动开展一览表
活动时间
活动名称
活动地点
年1月1日
“梨园迎春颂佳节”经典川剧展演
民乐苑
年1月5-10日
“抒写新愿景拥抱新时代”年优秀春联作品网络征集活动
网络
年1月9日
拥抱新时代践行新思想实现新作为
倪佑明工笔迎春画展
文化馆展览室
年1月26日
“全民艺术普及”
暨免费开放艺术培训展示展演活动
石壁广场
年1月27日
“全民艺术普及”
暨免费开放艺术培训展示展演活动
石壁广场
年1月28日
“庆元旦贺新春”
大足区优秀民间文艺团队展演活动
大足区历史革命图片展
石壁广场
年1月-2月
迎新年送春联、送书画进乡镇活动
大足区历史革命图片展
各镇街
年2月初
喜迎新春中老年卡拉OK赛
民乐苑
年2月(待定)
年大足区春节联欢晚会
待定
年1月—2月
元旦春节期间镇街民俗文化活动
各镇街
年3月1日
万古“鲤鱼灯舞”参加
綦江区元宵节群众文艺汇演
綦江区
年3月2日
石马中学校歌制作完成
文化馆阵地
年3月19日
免费开放艺术培训开班
文化馆阵地
年3月—4月
大足原创获奖歌曲制作
重庆
年4月3日
完成宝顶山音乐原创歌曲制作上线
《宝顶之巅》《梦回宝顶山》
文化馆阵地
年4月5日
宝顶香会民俗巡游
宝顶景区
年4月6日
“梦回宝顶山相约龙水湖”
湖畔音乐会
龙水湖景区
年4月23日
“世界读书日”——渝西文化联盟原创诗歌朗诵会(大足、合川、永川)
宏声广场
年5月1日
庆祝“五一”、“五四”书画展
文化馆
年5月3日
“刻下青春足记年华”大足区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五四青年节文艺汇演
电视台
年5月4日
“青春之梦”
大足区文化干部及文化志愿者技
能大赛颁奖典礼暨庆祝“五四”青年节文艺演出
双桥经开区多功能
年5月14日-16日
第一届“川渝泛涪江流域公共文化馆联盟”大会
四川遂宁
年5月17日
大足区社科普及主题活动“启动仪式”
宏声广场
年5月9日
重庆市“群星奖”作品选拔工作部署
(戏剧作品《大器》)
艺术馆
年5月23日-6月中旬
年*府采购公共文化服务“民乐”进校园展示活动
15个镇街
年6月5日
“共享芬芳”中西部地区百县百场公益巡演走进大足
艺术中心
年6月8日
“年大足区文化遗产宣传月”启动仪式暨非遗展示展演活动
宏声广场
年6月8日
首届大足剪纸艺术暨儿童画巡回展
文化馆展览室
年6月13日
大足区原创歌曲全国征集优秀作品展演
宏声广场
年6月14日
大足区文化遗产宣传月“非遗”摄影展
文化馆民乐苑
年6月26日
“家乡美”大足区原创歌曲推广系列活动(广场舞、演唱)
宏声广场、东关广场、南门桥广场
年7月18日
杨雪峰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走进大足
艺术中心
年7月19日
文化馆总分馆、数字文化建设培训
(15个镇街)
图书馆会议室
年8月16日
首届红高粱文化旅游节开幕式
回龙镇
年8月16日
“尊医重卫共享健康”
大足区庆祝首个中国“医师节”文艺晚会
宏声广场
年9月3日——17日
吴达、曾燕庆书法美术作品展
展览室
年9月13日——27日
“重拳出击扫黑除恶”专题宣传美术作品展
镇街及馆内
9月6日——13日
文化馆总分馆联动服务
广场舞培训
大足民间音乐鉴赏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讲座
“重拳出击扫黑除恶”专题宣传美术作品展
15个分馆
9月10日
文化馆视频会议、VR建设
馆内
9月13日
文化馆绩效评估
馆内
9月16日
大足、荣昌川剧联盟演出
民乐苑
年9月19日-23日
第四届涪江文化艺术节
遂宁国际会展中心、遂宁市美术馆
9月下旬
欢跃四季·舞动巴渝广场舞展演活动
宏声文化广场
年9月22日-23日
第三届重庆市民间文化艺术之星选拔赛(初赛)
万盛
年9月22日-23日
重庆市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主会场展演(蛤蟆歌)
梁平
年9月28日晚
“唱响改革开放颂”庆中秋·迎国庆社区歌手比赛(总分馆联动)
万古广场
年9月28日下午
镇街文艺骨干声乐讲座
主讲人:徐良燕
万古镇分馆
年9月28日下午
镇街文化志愿者培训
万古镇分馆
年9月28日上午
重庆市乡村文化乐园建设现场会
大足原乡荷花村
年9月30日
“青春须弄潮,奋斗正当时”
大足区第一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主题活动
区委*校三楼教室
年10月1日
“迎中秋庆国庆”川剧专场
民乐苑
年10月1日-3日
“丝弦?荷韵”乡村风情音乐会
原乡荷花村
年10月10日
重庆广场舞展演(大足赛区选拔赛)
宏声文化广场
年10月11日
中国作协“重庆文化周”公开课
原乡荷花村
年10月12日
德耀棠城大爱大足
大足区第二届“道德模范”颁奖仪式
电视台
年10月20—22日
“天籁之音石海之约”第三届西部民歌展演——《原生态薅秧山歌》
宜宾兴文
年11月4
第十二个“重庆农民工日”活动
龙水人民广场
年11月9—15日
重庆全球旅行商大会
《千手观音》
南岸
年11月9—12日
第二届中国民歌之乡(高邮)全国民歌展演活动获“优秀表演奖”
江苏高邮
年11月18日
“欢跃四季舞动巴渝”
重庆市广场舞展演渝西片区选拔赛
永川
年12月4日
重庆市大足区税务局参加市级比赛
文艺作品创作辅导
璧山大剧院
年12月3日-9日
中央电视台《文化中国》元旦专辑“中国魅力城第二季”节目录制
北京怀柔央视录制基地
年12月
文化馆总分馆联动系列活动
15个镇街
年12月
*府采购送文化进基层
15个镇街
年12月18日
“海棠香国”美术书法作品联展
永川
年.11.28-12.20
首届大足区教师临帖展
文化馆展览室
年12月21日
大足区教师系统写生作品展
文化馆展览室
年12月24日
全市优秀扶贫干部杨骅先进事迹报告会大足专场
艺术中心
年12月26日
大足区重点民生工程竣工及开工仪式
民俗文艺展演
市民文化中心
年12月30日-1月
庆元旦迎新年“礼赞新时代”大足区美术书法作品展
文化馆展览室
5、总分馆建设
7月19日上午9时,在文化艺术中心组织开展大足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工作片区推进会。区文化旅游委、区文化馆相关领导出席本次活动。区文化旅游委分管领导就总分馆建设、数字文化建设、文化工作开展和新时期文化发展做出重要讲话,区文化馆馆长为15个镇街文化站授牌。
大足区文化馆总分馆工作片区推进会,以“*府主导统筹实施改革创新提升效能强化基层促进均等实事求是分类推进”为原则,力争在年建立起上下联通、服务优质、全面覆盖的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同时区文化馆加大对数字文化馆的建设,实现注册登录、培训报名、演出配送等网络数字化。
年度,区文化馆开展各类活动超过场,首先是每年2次42场*府购买送文化下乡活动,“拥抱新时代践行新思想实现新作为”“六进”文艺展演和送川剧文化进校园,在二十七个镇街进行展演;其次是每年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扫黑除恶、反腐倡廉、活动培训等,如在区文化馆分馆开展《重拳出击扫黑除恶》专题美术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解读、广场舞进社区、大足原创歌曲鉴赏、“唱响改革开放颂”庆中秋·迎国庆社区歌手大赛等。
6、数字文化馆建设
一是建设信息平台。一是—年共发布信息条,内容涵盖乡村旅游、免费开放、群众活动、馆务公开和场地预约等;二是免费开放网上报名共计期,网上报名实现率达%;三是已有数字资源个,容量高达G,已上传至重庆市群众文化云平台的数字资源32个,共G,图片资源个,容量90G,视频资源25个,容量G。
二是完善硬件设施。一是搭建远程视频会议系统,邀请重庆大家软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参与建设;二是搭建硬件展示平台,采购两面长虹大屏LED电视,用于*员干部集中学习、录播视频回放和会议信息展示等。三是实现免费WiFi全覆盖。在文化艺术中心构建5个免费WiFi点位,能满足人同时上网的需求。
三是人才、经费与体制机制建设。大足区文化馆下设数字办公室,其中人员编制三人,其中临聘两人,暂由文化馆舞美音响设备干部谭钟宏牵头;—年度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经费共投入4.9万元;在制度层面,实行馆长负责制,由数字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积极利用新馆搬迁的优势,对数字文化馆建设进行一次集中的升级,一方面是加大文化馆的数据接入能力,拟接入中国电信百兆专线;另一方面是集中采购数字文化馆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硬件设施设备,包括公共文化体验一体机、美术书法体验机、AR跳舞机、LED屏和扫码机等一众设备。
7、制度建设
重庆市大足区文化馆制度建设一览表(部分)
类别
内容
内部控制
廉*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度
软件正版化
经费保障制度
软件采购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经费预算制度
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及使用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机构责任制度
文化志愿者
大足区文化馆志愿服务站管理制度
(试行)
大足区志愿服务星级认定和嘉许办法
大足区志愿者服务记录制度
大足区志愿者招募注册制度
大足区志愿服务培训管理制度
志愿者后勤保障制度
志愿者激励回馈制度
免费开放
免费开放项目公示及管理制度
免费开放预约登记制度
合唱团制度
服装道具管理制度
文化馆内部管理制度
舞美设备管理制度
免费开放管理制度
免费活动厅室预约制度
科普活动室制度
馆务制度
干部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
24小时值班制度
举报制度
员工保密制度
安全责任制度
控烟工作管理制度
出勤打卡管理规定
馆务办公室岗位责任制度
大足区文化馆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大足区文化馆
群众文艺创作扶持和奖励办法(试行)
大足区文化馆“足音天籁”合唱艺术团
规章制度
大足区文化馆业余文化辅导员进社区
辅导制度
社区文化辅导员管理章程
重庆市大足区文化馆工作人员绩效
考核实施办法
控烟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舞蹈干部岗位职责
摄影干部岗位职责
声乐干部岗位职责
文化馆公众意见反馈机制
互联网及信息安全
网站用户管理制度
新闻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制度
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总编辑责任制
环境卫生
爱国卫生制度
公厕管理制度、垃圾站点管理制度
人事财务
大足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
人员劳务派遣管理办法(试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部令(第68号)
重庆市大足区公益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重点制度实摘:
舞蹈干部岗位职责
1、在业务部主任领导下,根据分管的舞蹈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活动方案、经费预算。经领导审批后,职责实施。
2、协助业务部领导做好舞蹈创作,策划组织举办群众文化活动,组建示范性业余舞蹈团队1只以上。组织舞蹈知识技能培训辅导讲座,负责舞蹈专业工作数据统计和业务档案材料收集等工作。
3、根据上一级文化馆业务工作量化指标和文化馆业务工作计划,制定舞蹈工作计划、规章制定和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实施,保证按时完成各项业务工作任务。
4、完成阶段性、单项性、年度舞蹈和个人工作总结,并向业务部主任报告。向部门成员述职。
5、组织区内舞蹈业余文化骨干开展文艺创作或交流活动(包括自身创作)每月1次以上。
6、联系团结广大业余爱好者,组建业余舞蹈团队2支以上,并开展活动,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7、结合业务举办讲座、培训班每年2期以上。结合业务开展有偿服务。
8、指导街文化站和基层各单位、社区、居民开展文化活动,每年60次以上。并对口辅导2个街道文化站。
9、负责舞蹈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举办工作。
10、配合部领导组织安排业余文艺骨干及文化站业务人员参加舞蹈研讨、学习、观摩、培训、交流活动。
11、配合部领导做好与区内、外、上、下级有关舞蹈工作部门、人员和本馆各部门、人员关系,协调好各项工作。
12、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馆、部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摄影干部岗位职责
1、协助业务部领导做好摄影创作,策划组织举办群众文化活动,组建示范性群众业余文艺团队1支以上,组织摄影知识、技能培训辅导讲座,负责摄影专业工作数据统计和业务档案材料收集工作。
2、根据上级文化馆业务工作量化指标和文化馆业务工作,计划制定摄影工作计划、规章制定和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实施,伴奏按时完成各项业务工作任务。
3、完成阶段性、单项性、年度摄影个个人工作总结。并向办公室和业务部主任报告。想部门成员述职。
4、组织区内摄影业余文艺骨干开展文艺创作或交流活动(包括自身创作)每月1次以上。
5、联系团结广大业余爱好者。组建业余团队1支以上,并开展活动,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6、结合业务举办讲座、培训班每年2期以上。结合业务开展有偿服务。
7、知道街文化站和基层各单位、社区、居民开展文化活动,每年60天以上。并对口辅导1个街道文化站。
8、负责摄影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举办工作。
9、配合部领导组织安排业余文艺骨干及文化站业务人员参加摄影研讨、学习、观摩、培训、交流活动。
10、按月统计并通报摄影工作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适当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11、配合部领导做好与区内、外、上、下级有关摄影工作部门、人员和本馆部门、人员关系,协调好各项工作。
12、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馆、部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声乐干部岗位职责
1、在部主任领导下,根据分管的音乐(声乐)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活动方案,经费预算,经领导审批后,职责实施。
2、协助部领导做好音乐创作,陈职责举办群众文化活动,组建示范性群众文艺团队2支以上,职责音乐知识、技能培训辅导讲座,负责音乐专业工作数据统计和业务档案材料收集等工作。
3、根据上一级文化馆业务工作量化指标和文化馆业务工作计划制定音乐工作计划、工作制定和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实施,保证按时完成各项业务工作任务。
4、完成阶段性、单项性、年度音乐和个人工作总结。并向部领导报告,向部门成员述职。
5、组织区内业余文艺骨干开展文艺创作或交流活动(包括自身创作)每月1次以上。
6、联系团结广大业余爱好者,组建鱼鱼团队2支以上,并开展活动,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7、结合业务举办讲座、培训班每年4期以上。
8、指导街文化站和基层单位、社区、居民开展文化活动,每年60次以上。并对口辅导2个街道文化站。
9、负责音乐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举办工作。
10、配合部领导组织安排业余文艺骨干及文化站业务人员参加音乐研讨、学习、观摩、培训、交流活动。
11、结合业务开展有偿服务。
12、配合部领导做好与区内、外、上、下级有关音乐工作部门、人员和本馆各部门人员关系,协调好各项工作。
13、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馆、部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办公室电子公文
电子公文专用章
大足委办发〔〕号核收: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足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劳务派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工)委、*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
《大足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劳务派遣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委、区*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府办公室
年11月13日
大足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
劳务派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行为,保障临时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减少用人单位由于用工行为不规范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聘用管理的通知》(渝人发〔〕71号)及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机关(参公)、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开展“四清四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足委办发〔〕号)精神,全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试行劳务派遣制度。按照“以钱养事”的原则,向具有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临时聘用人员是指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外,在社会上聘用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为机关服务的驾驶人员、炊事人员、文印人员、物管人员以及其他辅助和后勤岗位人员。
第三条区属财*供养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一律纳入劳务派遣管理范围。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的临聘人员劳务派遣是指用工单位通过派遣机构选聘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并通过派遣机构为临聘人员代缴社会保险、档案托管等人事代理业务的一种新型用人方式。其形式是用工单位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遣机构与临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临聘人员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务服务。具体职责分别是,用人单位负责临聘人员日常工作的管理考核;派遣机构负责临聘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人事档案管理、年度考核等。
第三章临时聘用人员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工作需要原则。聘用临时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优先满足急缺岗位需求。
第六条资源整合原则。各单位应整合工作力量,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节约成本。
第七条岗位限制原则。临时聘用人员仅限于从事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类和辅助性工作,不得从事行*管理、行*执法以及财务、档案管理、涉秘等管理性岗位工作。
第八条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聘用临时人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选聘。
第四章聘用条件
第九条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原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工作经历和专业知识。
第十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为临时人员:
(一)有重大违纪违法和受过刑事处罚记录史。
(二)驾驶人员有重大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记录史。
(三)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
第五章劳务派遣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需使用临聘人员的,均须向区临聘人员管理领导小组申请,经区临聘人员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使用临聘人员。
第十二条用工单位持有区临聘人员管理领导小组的批复向派遣机构提出使用临聘人员的数量及岗位要求。
第十三条派遣机构根据区临聘人员管理领导小组核准的临聘人员限额和用工单位提交的岗位职责、用工条件、派遣期限、福利待遇等内容,面向社会组织招聘。
第十四条对初次聘用的临聘人员要进行考核、体检。经考核、体检合格并被用工单位认可的临聘人员,由派遣机构与临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后,用工单位与派遣机构应当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约定合作的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临聘人员根据派遣协议约定到岗工作。
第十五条对办理完毕劳务派遣手续的人员,用工单位须填写《大足区劳务派遣人员使用情况备案表》(附件2),报区编办、区财*局、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第六章劳务派遣管理
第十六条用工单位负责临聘人员日常工作的管理考核。派遣期间的工作表现由用工单位考核,并在派遣期限结束或一个年度结束后出具具体的鉴定意见,进入临聘人员档案。
第十七条派遣机构负责临聘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业务培训、考勤管理、人事档案管理、薪酬、福利待遇发放、社会保险办理、职称评审、考工定级、奖惩等工作。
第十八条临聘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与参加社会保险等单位承担部分,由各用工单位统一支付给派遣机构。其工资水平不得低于重庆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由派遣机构统一按国家及重庆市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派遣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一年。临聘人员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临聘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临聘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第二十条发生劳动争议时,由派遣机构出面处理,用工单位在必要时,按仲裁庭(法庭)的要求以第三人(第二被告)的身份出庭,并各自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机关事业单位应充分发挥现有人员作用,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临聘人员。
第二十二条各机关事业单位此前自行聘用的临聘人员,要进行认真清理。对拟保留人员在征得本人同意后,重新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纳入劳务派遣统一管理,原则不新增人员。
第二十三条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选聘临聘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具有本区户籍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
第二十四条各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临聘人员要严格执行办法规定,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区属非财*供养事业单位使用临聘人员可参照执行。经开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可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策调整,按新的*策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部令
第 68 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批复》(国函〔〕81号)的规定,财*部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部令第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4月1日起施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 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六条 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 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事业单位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非财*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财*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 事业单位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以及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
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九条 事业单位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财*部门,下同)。事业单位根据财*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补助收入和财*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事业单位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部门调整预算;财*补助收入和财*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决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四条 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收入包括:
(一)财*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同级财*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八条 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事业单位按照财*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事业单位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部门备案。事业单位的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策的,主管部门和财*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从财*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经济核算,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五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八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九条 财*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非财*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 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六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三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第三十四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部门确定。
第七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 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第三十九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行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财*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事业单位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四十二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
第四十三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事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四条 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事业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四十五条 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部门审批。
第四十六条 事业单位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产共享、共用。
第八章 负债管理
第四十七条 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八条 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应缴款项包括事业单位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第四十九条 事业单位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五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
第九章 事业单位清算
第五十一条 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清算。
第五十二条 事业单位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五十三条 事业单位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转为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撤销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部门核准处理。
(四)合并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部门核准处理。
(五)分立的事业单位,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事业单位,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五十四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五十五条 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五十六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事业单位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考评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七条 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编制与执行、资产使用、收入支出状况等。
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人均基本支出、资产负债率等。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一章 财务监督
第五十八条 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主要包括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等的监督。
第五十九条 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
第六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六十一条 事业单位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规则,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三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适用,由国务院财*部门另行规定。
第六十四条 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依照本规则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可以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六十五条 下列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特定项目,执行企业财务制度,不执行本规则:
(一)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事业单位经营的接受外单位要求投资回报的项目;
(三)经主管部门和财*部门批准的具备条件的其他事业单位。
第六十六条 行业特点突出,需要制定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由国务院财*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则制定。
部分行业根据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的需要,可以在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引入权责发生制。
第六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府财*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事业单位具体财务管理办法。
第六十八条 本规则自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预算收入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
3.人均基本支出,衡量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实际在编人数
4.资产负债率,衡量事业单位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重庆市大足区公益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专项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推进美术馆(画院)、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乡镇综合文化站、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工作实施方案》(渝文广〔〕91号)文件精神,管好、用好免费开放专项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根据《市财*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美术馆(画院)、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教〔〕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来源。由中央财*、市级财*、区级财*共同承担。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遵循“统筹管理、考核分配、奖补结合、激励先进”的原则,由文化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专款专用。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专项资金适用于以下单位及服务项目
(一)图书馆
1.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及数量:
(1)报刊阅览、书刊借阅、少儿借阅、电子阅览、多媒体阅览、自修阅览、过期报刊查阅、经典阅览室。
(2)报告会、讲座、培训、读者活动。年举办活动20次以上,年接待读者1万人次以上。
(3)集体外借点。常年保持在8个以上,年借文献1册以上。
(4)流动服务(送书上门、送书到基层)。年6次以上。
(5)基层辅导、培训。年培训2次以上,不少于人次,基层辅导年3次以上。
2.免费开放辅助服务项目:
(1)图书馆办证、验证、存包、饮用水等全部免费。
(2)大足图书馆将着力打造“经典阅览”特色服务品牌。
3.免费开放时间:每周开放56小时,在人员配齐的情况下,双休日、节假日照常开放。
(二)文化馆
1.基本服务项目:声乐辅导培训,舞蹈辅导培训,戏剧、曲艺、故事辅导培训,美术、书法辅导培训,摄影辅导培训,时*法制科普教育与讲座,公益性展览,“非遗”传承,广场文化活动,大众休闲娱乐,老年艺术大学,文化资源数字化服务,馆办内部刊物及文艺资料,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
2.特色服务项目:“文化下乡”、“棠城之夏”广场活动服务工程。
3.辅助服务项目:预约、资料查阅或拷贝、存包、饮用水等全部免费。
4.免费开放时间:每周开放40小时,在人员配齐的情况下,双休日、节假日照常开放。
(三)镇(街道)文化站(中心)
1.基本服务项目:出版物借阅,电子阅览,村(社区)文化指导员培训,指导、组织文艺和科普展览、培训和辅导时*法制科普教育、文化活动、大众娱乐,举办宣传、讲座等。
2.辅助服务项目:办证、存包、饮用水等全部免费。
3.免费开放时间:每周开放30小时,在人员配齐的情况下,双休日、节假日照常开放。
第三章补助条件、标准
第五条补助条件
场馆设施、基本服务项目全面开放,按要求配齐配套服务,对外开放时间文化馆每周不少于40小时,图书馆每周不少于56小时,镇(街道)文化站(中心)每周开放不少于30小时,全部公益文化场馆双休日、节假日在人员配齐的条件下照常开放,以满足群众基本服务需求。
第六条补助标准
“文图”两馆年度专项资金共万元、镇综合文化站年度专项资金5万元,由中央、市、区三级财共同构成(中央、市、区财*承担比例8:1:1)。街道文化中心年度专项资金5万元,由地方财*承担(市、区财*承担比例为5:5)。
第四章使用和管理
第七条免费开放资金由基本运行经费、考核评价经费、奖励补助经费三部分组成。基本运行经费1.5万元,加行*村数量分别计算年初拨付;考核评价经费按区文广新局年初下达到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目标考核结果计发;奖励补助经费按年终对各乡镇综合文化站综合评比结果分等级发放。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运行经费:文化站基本经费1.5万+行*村个数×元
(二)考核评价经费:年度考核结果×元/分(总分分,不含加分项)
(三)奖励补助经费:(1)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集体0.6万元、0.5万元、0.4万元。(2)年度综合文化站十佳站长0.1万元。(3)年度免费开放工作先进个人0.1万元。
第八条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的专项资金由区文广新局年初拨付15万元用于免费开放运行和文化活动开展,其余经费根据年终考评结果再拨付。
第九条区文广新局在年初将专项资金直接下拨到各乡镇(街道)的指定账户。
第十条区文广新局将会同区财*等部门对专项补助资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各乡镇综合文化站(街道文化中心)每年底应及时分别向区文广新局、区财*局总结报告免费开放工作开展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两年内享受专项资金补助的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一)提供虚假情况骗取专项资金的;
(二)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
(三)违反规定对属免费开放的服务项目收费或变相收费的;
(四)因管理不善,造成专项资金损失的;
(五)年终考评不合格的。
第五章考核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免费开放日常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时间定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年度目标考核与市对区考核同步。
第十三条季度考核原则上由文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直属公益性文化机构由文化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行负责考核;镇(街)公益性文化机构由文化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关科室及区文化馆、图书馆联合考核。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测自评阶段,12月5日前完成。全区享有专项资金补助的免费开放场馆、站,应对自身基础设施管理运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年度经费投入,活动开展,单位、部门、员工的工作业绩等,进行全面的自评打分(参照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标准),填写和上报相关数据,并就有关情况提供印证材料,进行说明、报告。
(二)年度考核阶段,12月25日前完成。由宣传、财*、文化主管部门统一实施。
(三)等级评定阶段,12月30日前完成。95(含)分以上的为一等奖,85(含)—95(不含)为二等奖,75(含)—85(不含)为三等奖,75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章奖励、责令改进
第十五条对免费开放工作有创新,加大自身投入,经考核评定为年度获奖等次的,由文化主管部门予以奖励。
第十六条对通过考核确认为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其改进,两年内不享受免费开放经费补助。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免费开放方案和年初工作计划报县文广新局备案。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区文广新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二○一二年一月起执行。
8、百姓舞台民乐苑建设
民乐苑基本信息。始建于年,面积超过㎡,是供市民朋友休闲娱乐、喝茶看戏、听曲看报和对弈下棋为核心的群众文化交流平台。资金累计投入超过50万元,用于购置桌椅板凳和锅炉舞美设备等。场地设计以仿古为核心样式,其中设计表演舞台、音控后台室、衣帽化妆间和C字形观众席等,其间以红灯笼串,大足区非遗鲤鱼灯等进行点缀,为舞台增加欢快祥和的气氛。
民乐苑接待情况。民乐苑实行全年无休对外服务,对外开放时间为上午8:00到晚上21:00,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群众保障服务。自民乐苑搭建以来,共接待广大人民群众逾30万人,包括群众休闲娱乐、川剧艺术展演、免费开放培训和场地租借租用等。
民乐苑的活动开展。一是每月一日和十六日是川剧艺术集中展演日,由大足区川剧艺术协会、周边区县川剧团、市川剧院和川剧爱好者为区内外票友带来川剧艺术展演,为川剧艺术保护发扬贡献力量,为广大票友大饱眼福提供平台。二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春节、元旦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和十一国庆节等开展川剧艺术的集中展演。三是开展组织实施免费开放活动,每年民乐苑都承办一定数量的免费开放课程,包括美术、书法、声乐、合唱和茶艺等,此外承担包括十九大精神宣讲、消防知识宣讲、音乐戏曲理论宣讲等内容。
民乐苑的制度建设。设置民乐苑运行表,规定桌椅摆放整齐并搽拭干净,整理茶具并做好规整和消*,整理好象棋围棋和跳棋,规整好医疗箱和血压计,维持民乐苑正常运行。设置民乐苑预约表,签订使用责任书,民乐苑容纳80人在内的活动,如超出80人,请提前与工作人员解决,如不能解决,请自备桌椅;民乐苑提供场地和音响设备,活动由预约单位自己的工作人员负责。遵守相关工作人员的规定,爱护好民乐苑的各种物品,如有物品损坏,照价赔偿。如不遵守相关规定,民乐苑不接受再次被预约。预约使用时必须在民乐苑进行合法并且健康积极向上的活动,不得聚众散布法轮功等邪教谣言。不得带易燃易爆物品在民乐苑使用。在民乐苑的预约使用期间,组织并管理好自己其他的成员。
年民乐苑使用汇总表
时间
活动内容
使用单位
活动人数
1月1日
大足区戏曲协会庆元旦演出
大足区戏曲协会
3月1日
大足区戏曲协会演出
大足区戏曲协会
3月8日
大足区戏曲协会座谈交流会
大足区戏曲协会
30
3月16日
大足区戏曲协会演出
大足区戏曲协会
3月21日上午
合唱(一)班免费培训
文化馆免费开放
20
3月21日下午
合唱(二)班免费培训
文化馆免费开放
30
3月22日
成人书法
文化馆免费开放
10
3月23日
合唱(三)班免费培训
文化馆免费开放
20
3月24日上午
少儿美术(一)
文化馆免费开放
13
3月24日下午
少儿美术(二)
文化馆免费开放
12
3月25日
少儿书法
文化馆免费开放
10
3月28日上午
合唱(一)班免费培训
文化馆免费开放
14
3月28日下午
合唱(二)班免费培训
文化馆免费开放
43
3月29日
成人书法
文化馆免费开放
10
3月30日
合唱(三)班免费培训
文化馆免费开放
20
3月31日上午
少儿美术(一)
文化馆免费开放
10
3月31日下午
少儿美术(二)
文化馆免费开放
12
4月1日上午
大足区戏曲协会演出
大足区戏曲协会
4月1日下午
少儿书法
文化馆免费开放
10
4月4日上午
合唱(一)班免费培训
文化馆免费开放
20
4月4日下午
合唱(二)班免费培训
文化馆免费开放
35
4月11日上午
合唱(一)班免费培训
文化馆免费开放
20
4月11日下午
合唱(二)班免费培训
文化馆免费开放
35
4月13日上午
合唱(三)班免费培训
文化馆免费开放
35
4月14日上午
少儿美术班
文化馆免费开放
9
4月14日下午
茶艺培训
文化馆免费开放
15
4月15日上午
书法培训班
文化馆免费开放
10
4月16日
大足区戏曲协会正常演出
大足区戏曲协会
4月18日上午
合唱(一)班免费培训
文化馆免费开放
19
4月18日下午
合唱(二)班免费培训
文化馆免费开放
28
4月19上午
中敖教委节目排练
中敖教委
10
4月20日上午
合唱(三)班免费培训
文化馆免费开放
14
4月20日下午
合唱(二)(三)班免费培训
文化馆免费开放
25
4月21日
少儿美术
文化馆免费开放
9
4月24日
文化专干分散培训
文化馆培训
80
4月25日
区*协视察全区文化汇报演出
区*协
4月25日下午
合唱(二)班免费培训
文化馆免费开放
25
4月26日
文化馆分散培训戏曲培训
文化馆培训
5
4月27日
合唱(三)班免费培训
文化馆免费开放
10
5月1日
大足区戏曲协会庆5.1演出
大足区戏曲协会
5月2日
合唱(一)班免费培训
文化馆免费开放
14
5月3日
老年大学合唱班级活动
老年大学合唱班
80
5月6日
免费开放书法培训
文化馆免费开放
15
7月1日
大足区戏曲协会演出
大足区戏曲协会
7月13日
大足广场舞协会舞蹈队成立
大足广场舞协会
39
7月28日
钢琴考级
文化馆钢琴培训中心
8月1日
大足区戏曲协会演出
大足区戏曲协会
8月30日
大足区尚善义工爱心艺术团“周年庆”
大足区尚善义工
10月1日
大足区戏曲协会庆国庆专场演出
大足区戏曲协会
10月16日
大足区戏曲协会庆重阳节专场演出
大足区戏曲协会
9、年度财务决算及数据分析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年度收入总计.07万元,支出总计(含年末结转结余).07万元。与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89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年财*拨款增加,用于项目支出。本部门年度收入合计.07万元,其中:财*拨款收入.07万元,占%。本部门年度支出合计.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占78%;项目支出68.02万元,占22%。
(2)财*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年度财*拨款收入.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万元,增加54%,主要原因是财*拨款增加,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24万元,上升46%,主要原因年我馆调入2名专业技术人员;增加了项目资金。本部门年度财*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0.62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新增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9.14万元,占15.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2名专业技术人员;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万元,占75.29%,较年初预算数新增77.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6万元,占4.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导致医保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2.05万元,占3.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年度一般公共财*拨款基本支出.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万元,较上年增加59.6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4.94万元,较上年增加0.62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71万元,较上年略有下降。
(2)“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公务接待费0.71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交流演出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5次,人,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4.94元。
单位严格按照财*预算的口径及表针安排支出,量入为出。定期分析支出情况,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对人员工资严格按社保局审核标准报财*统一上卡,对公务经费实行直接支付和公务卡决算,严格按预算指标要求开支经费。对办公用品及办公家具和电子设备执行*府采购,大大节约了开支成本。
部门决算分析
年度财*拨款收入.07万元,上年无结余,总支出.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68.02万元,当年无财*资金结余。其支出明细如下: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0万元,教育支出0.62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9.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5万元.
(二)按经济用途分类
1、基本支出.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9.33万元,绩效工资65.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7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1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56万元,住房公积金12.0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7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94万元,其中:办公费用1.53万元,差旅费1.1万元,培训费2.44万元,劳务费1.42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工会经费1.59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0.96万元,维修(护)费0.88万元,会议费0.36万元,邮电费0.74万元,手续费0.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2万元,印刷费0.62万元,租赁费1.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87万元,其中:生活补助20.65万元,奖励金3.22万元。
4、项目支出68.02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其中:
(三)按功能科目分类。
文化60.47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55万元。
1、资本性支出10.5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0.53万元。
2、“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1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网络及网站建设
为加大网络安全保障力度,切实引导正确网络舆论,形成良好的网络风气,构建“旗帜鲜明讲*治健康有序促发展”的网络环境。
(1)增强*治意识。明确网络工具在工作中的用途,文化馆此前拥有域名为“重庆市大足区文化馆”的网站主页,主要作用为发布部门动态、活动预告、人员信息、*建学习、最新资讯等内容,旗帜鲜明的坚持*治第一性,以引导正确舆论为导向,实行馆长负责制,由专人负责平台维护。
随着网络环境的复杂变化,资金人员的弊端日益凸显,区文化馆为降低网络风险,于此前决定关停“重庆市大足区文化馆”网站,将内容发布平台转移至由市群众艺术馆搭建的“数字文化云”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