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年重庆法院行*审判白皮书(《年重庆法院行*案件司法审查报告》),通报全市法院审理行*案件以及不履行法定职责类案件的基本情况,分析行*机关败诉原因,提出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府的建议,同时公布了十大典型案例。
报告显示,年,全市法院行*审判庭共受理各类行*诉讼案件件,同比上升13.8%。共审结各类行*诉讼案件件,结案率90.34%,审结案件数量达历年最高值;全市法院审查非诉行*执行案件件,同比上升31.64%。
报告指出,年,全市法院坚决纠正违法行*行为,努力推动全市法治*府建设目标如期实现,共判决行*机关败诉案件件。其中,因主要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导致败诉件,因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导致败诉件,因违反法定程序导致败诉件,因行*不作为导致败诉43件。
报告中特别对行*机关败诉原因进行了分析,表现为以下特点:
一是证据意识不强,未在法定期限内举示证据或举示证据不完整:未遵循“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迳行作出行*行为;证据存在瑕疵;主要证据明显不足导致事实不清。
二是程序观念薄弱,不严格按程序办事的现象还较为常见。一些执法部门程序观念薄弱,在执法过程中随意简化程序或者不遵守程序的现象较为突出,年行*机关因违反法定程序被判决败诉的案件占败诉总数的24%以上。包括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剥夺或者变相剥夺当事人法定权利、相关行*决定送达方式不合法等。
三是法治思维不足,超越职权作出行*行为。年,全市行*机关因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导致败诉的案件共计21件,同比下降83.6%。但与此同时,个别行*机关工作人员*绩观仍然存在偏差,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以发展为由突破法律底线,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作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行为或者事实行为。有的街道办事处在国土部门已经依法履行查处职责的情况下,仍然超越职权作出限拆通知,在应诉过程中亦不能举示其作出限拆通知的法律依据;有的乡镇*府在法律法规规章已明确规定实施主体的情况下,擅自作出通知认定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范围及具体金额;有的区县人民*府将已建成违法建筑错误认定为在建违法建筑,超越职权发出《对违法建筑物实施停电的函》。
四是基层行*执法能力不足,以乡镇*府、街道办为被告的行*案件败诉率较高。
年以乡镇*府、街道办为被告的行*败诉案件83件,占败诉案件总量的11.5%。有的乡镇*府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和用地审批文件即在企业采矿区域内安装重力输水管道,致使企业采矿权受到非法侵害;有的乡镇*府在地质灾害搬迁户已自愿完成地质灾害搬迁任务的情况下,以搬迁不符合地质灾害搬迁要求为由拒不支付搬迁补偿费用,被法院判决支付;有的街道办事处以征地拆迁办公室的名义就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的补偿事项作出行*回复,被法院确认无效;有的街道办事处收到当事人的*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超过法定期限未予答复,被法院责令履行答复义务。
五是处理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不足,正确运用行*协议等新方式解决社会治理新问题的水平有待提高。
报告还对不履行法定职责类案件情况及行*机关败诉原因进行了分析,指出随着行*登记、行*许可、行*补偿、行*裁决、*府信息公开等依申请行*行为案件的较快增长,行*机关因不履行法定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及时、不具体、不全面而导致败诉的案件呈现出逐年增长的态势,应当引起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