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至25日,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区行*中心2号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强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启海、杨红*、彭达宪、罗恩德、吴建卿出席会议。区*府副区长万永生,区监委主任李金泉,区法院院长陈宏宇,区检察院检察长孟卫红列席会议。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并传达学习了区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刘文模同志辞去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璧山区宪法宣誓实施细则(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召开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议案,报告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的起草说明和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区*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府关于年度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议案。会议还听取了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璧山区“十四五”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府、区法院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各主办单位关于重点督办、全程跟踪督办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分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
(通讯员:吴娇娇)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