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按照市委市*府关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局相关行*职能已并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受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的委派,天津市津南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负责履行海河教育园区内的不动产登记职能。为确保对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年1月14日起,天津海河教育园区范围内的各类对公不动产登记业务由天津市津南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受理;个人不动产登记业务由天津市津南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与海河教育园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同时受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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