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
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公示
为贯彻落实全市和全区*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区公安局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现就区公安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候审等;
三、违规违法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四、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
五、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六、涉酒违规;
七、公务用枪违规;
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九、路面执法不规范、违法办理车管驾业务、交通事故处理等不公正不规范;
十、工作中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重庆市*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六指导组对璧山区*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驻点指导。指导组进驻期间设立值班-;邮*信箱:重庆市永川区信箱。指导组受理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年6月30日。指导组主要受理反映驻点各区区委*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法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我们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您发现区公安局民警存在上述问题,请随时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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