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兴合供销社集团有限公司
年招聘人员简章
重庆市璧山区兴合供销社集团有限公司为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全资直属企业,履行区供销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职能,与区供销社机关合署办公。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工作岗位如下:
行*管理岗位4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事业心,服从工作安排;
3.年龄为20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年4月20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受过*纪、行*处分按有关规定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不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相关资格条件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侦查、调查的;
5.有法律、法规、纪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岗位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与重庆市璧山区兴合供销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元(含补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平均月收入元以上(含五险、补助和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合同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假期,参加单位定期体检及技能培训,出差期间享受出差补贴。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年4月19日-4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璧山区人民*府公众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