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
为进一步提高璧山区知识产权质量,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全区创新驱动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璧山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资助办法》(璧山府办发〔〕22号)的相关规定,从年6月1日起开展年度知识产权资助申报工作,请符合资助条件的权利人于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分类填报)交至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请申报的权利人加入璧山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QQ群,群号:,以便沟通交流。
特此公告。
附件:《璧山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资助办法》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05月17日
(联系人:杨霞,姜全*,联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