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宜宾市建功“十三五”标兵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评选奖励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按照《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中共宜宾市委宣传部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建功“十三五”标兵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评选奖励的通知》(宜组通〔〕25号)文件要求,拟推荐区财*局等3个单位为记二等功公务员集体推荐对象(其中差额1个),罗春涛等18名同志为记二等功、三等功公务员推荐对象(其中差额3名),现将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年5月18日-5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信函、电话举报等方式向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受理地点: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室(区委*校办公楼),受理-,-。
附件:1.评选条件
2.宜宾市记二等功公务员集体拟推荐对象名单
3.宜宾市记二等功、三等功公务员拟推荐对象名单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宣传部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5月18日
附件1评选条件
一、记二等功、三等功公务员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治,对*忠诚、热爱人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国务院、省委省*府、市委市*府决策部署,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崇尚实干、埋头苦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执行力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多年一贯表现优秀。
(三)在应对重大考验或者处置突发事件中挺身而出、立场坚定,敢于亮剑、敢于斗争。
(四)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五)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乃至全市有重大影响,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
二、记二等功公务员集体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治,对*忠诚、热爱人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国务院、省委省*府、市委市*府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敢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勇于攻坚克难,狠抓工作落实,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作出人民满意的突出业绩。
(三)领导班子把*治建设放在首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有力,敢于斗争,严于律己,不搞特权,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四)*的建设和公务员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纪律严明、风清气正,近5年未发生违纪违法事件;近5年没有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网络舆情,形成严重负面影响。
(五)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乃至全市有重大影响,受到人民群众高度评价。
本期监制/俞南 责编/蒋红梅 编辑/应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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