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时,这番话引起了网友热议。舆论大致分为两边。有人说,离陈畜生越远越好,然后重新开始生活。也有些网友认为,孩子总是无辜的,作为母亲,还是要努力爱自的孩子。
哪一种更值得我们认同,我觉得还需要把故事从头说起。
马泮艳和马泮辉是一对姐妹。在巫山,很多人即便不认得她们,也听过那段故事。
姐妹一共三人,除了她们,还有很少在媒体出现的大姐马泮珍。三姐妹出生在贫穷闭塞的山村,父亲重男轻女,经常家暴,母亲因此患有精神疾病。
一天傍晚,母亲突然发病,当着家人的面,在门口用锄头打死了父亲。一个月后,警察放了她,但回到家又被姐妹们的大伯马正松狠揍一顿。她仓惶逃走,像一个孤*野*,没了踪影。
村里讨论决定,大姐和二姐由大伯收养,三妹由一个姑父收养,过了一阵,她也到了大伯家。
大伯的承诺并没有维持多久,他说自己太穷,根本喂不饱这么多嘴。他找到姐妹们的姑父罗元道,合计出一个主意,便是尽快把三姐妹嫁走。
姑父在巫山红白喜事上吹喇叭,认识人多,他介绍了婆家。在大姐马泮珍十三岁,二姐马泮艳十三岁,三妹马泮辉十四岁的时候,她们被陆续送去男方家里。大伯和姑父分了彩礼钱,不再管三姐妹。
马泮艳后来回忆,她自此开始悲惨的日子。丈夫陈学生比她大十七岁,脸上有疤,她背地里骂他是狗。她被强奸,十四岁生下一女,十九岁生下一子。
她去当地派出所报警,警察接警后认为是家庭纠纷,又让她回去。后来逃了三次,都被丈夫抓回来。九男一女抓住她的四肢,抬着她,她感觉自己是没有尊严的猪。最后一次,她身上有钱,跑到广东,终于离开。
马泮辉也差不多。她十五岁生下一子,几年后又生下一女。头胎难产,她被人按住,用刮胡刀在下身开了个口。姐妹俩一起逃到广东后,不再轻易回巫山。
年,马泮艳已经恋爱,又生下一女。她意外得知,自己在不知情时,办理过结婚证。她强烈要求离婚。但丈夫不允,让她给十万抚养费。受到他人劝说,马泮艳决定把身世公开。
她在网上发帖,给媒体寄求助信。在那些文字中,她指控,自己被亲人贩卖,从小被强奸、被非法拘禁,用“性奴”形容自己。
马泮艳前后一共逃婚四次。前面三次都被抓。最后一次是,是年。
这一次逃跑计划更周全。先拿到身份证,直奔广东。这里离老家千里之遥,相对安全许多。让马泮艳大感意外的是,陈家人没有追。似乎默许了。对于为什么会有这种态度转变,马泮艳说,“应该是给他们生了儿子。”
八年炼狱般的生活宣告结束。
在大城市,姐妹二人重新开始。
此后几年,马泮艳过了一段还算不错的生活。在工厂找到一份工作,结交了新的男友。
图:马泮艳
自由恋爱下的果实来之不易,马泮艳比谁都更加珍惜。她想结婚。可是,在民*局她已经注册结婚,再婚,岂不是违法?年,她联系上了陈学生。
陈学生开出条件,“离婚可以,给我10万块。”
马泮艳崩溃。哪来这么多钱?再说自己半辈子都被他毁了,凭什么还给他钱?!走投无路之下,马泮艳试着求助网络,四处发帖。果然,马泮艳火了。这个悲惨的故事引起无数网友的共情、愤怒。
媒体记者纷至沓来。“巫山童养媳事件”,成了各媒体头版头条。舆论曝光之后,马泮艳离婚案,大开绿灯。年,法院判决离婚。两个孩子归男方陈学生抚养,女方马泮艳净身出户。
舆论持续发酵。马泮艳知道,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此时不为自己讨回公道,更待何时?
她告诉记者:他们几乎毁了我的人生......我的事情,必须要给个说法!
巫山县相关部门随即展开调查。不久,通报下来了。和马泮艳所期待的结果,大相径庭。
1,违规办理结婚登记。这一点证据确凿,情况属实。相关工作人员,被处严重警告处分。2,大伯马正松不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遗弃罪。理由是当年大伯家经济条件确实不好,送往陈家属无奈之举。主观上没有牟利,客观上没有出卖。
3,由于证据不足,陈学生性侵罪不成立。
法律规定,未满14周岁,不管是否同意,只要发生关系都属于性侵。但通报显示,经过调查,发现马泮艳第一个孩子的出生时间是年10月26日。以此推算,受孕时间应该是年1月-3月。
而马泮艳户籍资料显示,到年1月14日正好满14周岁。两人存在“马泮艳年满14周岁”后,再发生性关系的可能。加上陈学生家人、亲友,都否定目睹“强迫发生关系”。
因此,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
对于这一点,马泮艳有不同意见。她说,“户籍登记是农历,按阳历计算的话,我出生日期是3月10日。”
可是,法律只看证据。案发久远,很多人证、物证都已经丢失。即使心里万般不愿,马泮艳只能接受。
离婚后马泮艳的感情路并不顺利,生下小女儿后,男友卷钱跑了,新闻也很快成了旧闻。
童养媳事件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