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府
关于印发《璧山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资助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璧山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资助办法》已经区委、区*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申报起止时间:.5.17-.6.30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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