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高职专科”、“对口高职”等2类。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重庆护理职业学院
第五条教育部代码:
第六条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