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弥补城市管理力量不足,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执法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具体事宜如下:
01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02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一)招聘岗位
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40名(男性优先)。
(二)应聘条件
1.具有重庆市常住户口。
2.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社会。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守宪法和法律(尚未解除*纪、*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4.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吃苦耐劳,有工作责任心。
5.男性年龄在18-45周岁,身高cm及以上。
6.身体健康,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身体条件。
7.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
8.退伍*人及有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
9.手臂上不能有纹身。
03三、招聘工作程序(一)报名
⒈报名时间:本次招聘长期有效。
⒉报名地点:铁山路1号附5号璧山行*服务中心旁3楼办公室。
⒊报名手续
报名时,应聘者须提交下列资料:
(1)应聘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2)应聘者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退伍*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机动车驾驶员须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⒋资格审查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执法支队协管人员(临聘)报名表》。
(二)面试
面试采取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方式进行。面试分值分,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区城管执法支队协管员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招聘岗位体检人选,若面试分值未达到及格分数者,不予录取。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5号)规定并结合城市管理实际需求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四)*审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区城管执法支队协管员招聘领导小组对考生*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工作)表现和其提供的基本情况,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城管执法支队公示7天。
(六)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由璧山区城管执法支队负责组织填写《城管执法协管员拟聘用人员名册》送璧山区城市管理局审核、备案。上岗前由区法制办和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后上岗。
04四、工资福利待遇(一)协管队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按照璧财发〔〕号文件执行,每人每月基本工资元;
(二)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与重庆中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合同。
05五、纪律要求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肃纪律,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聘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甘小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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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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